隐私政策和个人数据处理


1. 一般規定
1.1。本政策是根據 2006 年 7 月 27 日聯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第 152-FZ 號「關於個人資料」和俄羅斯聯邦現行立法。它定義了處理個人資料的程序以及在處理網站 https://twigacg.com/cn (以下簡稱本網站)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時確保個人資料安全的措施。
1.2.本網站是CG TWIGA的官方資訊入口網站。
1.3. CG TWIGA 包括以下法人實體:
1) LLC RA“TVIGA”,OGRN 1 027 739 127 570,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轄區內部,Derbenevskaya embankment,7 / 22 號樓室,4 樓// XIII 室,86/ XIII ;
2) OOO TVIGA DIGITAL PERFORMANCE,OGRN 1 167 746 161 263,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區內部,Derbenevskaya 路堤,7 / 22 號樓,4 樓 / XIII 室,辦公室 89;
3) OOO NPC Medinform,OGRN 1 027 739 126 777,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轄區內部,Derbenevskaya embankment,7 / 22 號樓,4 樓 / XIII 室,辦公室 85;
4) OOO T-16,OGRN 1 167 746 788 318,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轄區內部,Derbenevskaya 路堤,7 / 22 號樓,4 樓 / XIII 室,辦公室 88;
5) OOO TVIGA DIGITAL,OGRN 1 167 746 161 252,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區內部,Derbenevskaya embankment,7 / 22 號樓,4 樓 / XIII 室,辦公室 87;
6) OOO MEDIA FIRST BUYING,OGRN 1 187 746 848 684,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區內部,Derbenevskaya 路堤,7 / 22 號樓,4 樓 / XIII 室,辦公室 90;
7) OOO KVANZA MEDIA BUYING, OGRN 1 097 746 603 305, 115 114, 莫斯科, Danilovsky 市區內部, Derbenevskaya embankment, 7 / 22 號樓, 4 樓 / XIII 室, 辦公室辦公室;
8) OOO PRINTALLOGGI, OGRN 1 037 739 420 290, 地址 115 088, 莫斯科, Yuzhnoportovaya St., 9 / 第 9 號樓, 1 號房間 9
) OOO OGGI.廣告產品, OGRN 1 027 739 495 145, 地址115 114 , 莫斯科, Danilovsky 市轄區內部,Derbenevskaya 路堤,7 號/22 號樓,4 樓/XIII 室,93 號辦公室;
10) LLC“數位資料服務”,OGRN 1 207 700 175 891,地址 109 004,莫斯科,Nikoloyamskaya str., 43 / 4號樓,9樓 P 1 K 5 of 1
11) LLC“SENSU”,OGRN 1 217 700 474 056,地址 11 5 114,莫斯科,vn.ter.g 市轄區 Danilovsky,Derbenevskaya 路堤,7 / 22 號樓,4 樓 / 場所 XIII,房間。 97;
12) OOO DBP,OGRN 1 217 700 499 939,地址 115 114,莫斯科,Danilovsky 市轄區內部,Derbenevskaya embankment,7 / 22 號樓,4 樓 / 場地 XIII,99 室;
13) 行銷總監協會,OGRN 1 237 700 057 924,地址 115 114,莫斯科,丹尼洛夫斯基市內區,Derbenevskaya embankment,7 / 22 號樓,房舍 XIII / 109 室;
14) LLC“UK TI.VI.AI”,OGRN 1 177 746 942 427,地址105 082,莫斯科,vn.ter.g 市政區Basmanny,Spartakovskaya pl.,14 / 3 號樓,1 樓/ 房間/辦公室 3 /2d;
15) LLC“MANAGEMENT COMPANY”,OGRN 1 167 746 788 010,地址 121 248,Moscow,Kutuzovsky Ave., 9/building 1(以下簡稱 LLC“MANAGEMENT COMPANY”);
16)「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OGRN 1 237 700 646 182,地址 125 504,莫斯科,Zapadnoye Degunino 市轄區內部,Dmitrovskoye 高速公路,71B,房舍 21/2; 17 )
ANO DPO“TsOPZ”,OGRN 1 077 799 004 524,地址 105 120,莫斯科,4th Syromyatnichesky 巷,1/8 / 6 號樓。
納德阿爾,謝巴,杜拜,阿聯酋
1.4。代表 KG TVIGA 的個人資料處理業者是 LLC「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業者)。 KG TVIGA 人員僅有權在本政策規定的限制範圍內並依照本政策規定的條款從業者接收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1.5.繼續使用本網站的使用者同意向營運商提供其個人數據,並因此向 KG TVIGA 提供。
1.6. KG TVIGA 將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尊重人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作為其活動的最重要的目標和條件,包括保護隱私權、個人和家庭秘密的權利。
1.7. KG TVIGA 關於個人資料處理的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適用於 KG TVIGA 可能收到的有關網站使用者的所有資訊。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個人資料的自動化處理是利用電腦技術對個人資料進行處理。
2.2.阻止個人資料是暫時停止處理個人資料(除非需要進行處理以澄清個人資料)。
2.3.網站 — 圖形和資訊材料以及電腦程式和資料庫的集合,確保其在互聯網上的可用性,網址為https://twigacg.com/cn
2.4。個人資料資訊系統-資料庫中包含的一組個人資料以及保證其處理的資訊科技和技術手段。
2.5.個人資料非個人化-如果不使用附加信息,則無法確定特定使用者或其他個人資料主體對個人資料的所有權。
2.6.個人資料的處理-使用自動化工具或不使用此類工具對個人資料執行的任何行動(操作)或一組行動(操作),包括收集、記錄、系統化、累積、儲存、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轉移(分發、提供、存取)、去個人化、封鎖、刪除、銷毀個人資料。
2.7.運營商-獨立或與其他人共同組織和/或進行個人資料處理,並確定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個人資料的構成的國家機構、市政機構、法人實體或個人對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執行的操作(操作)。
2.8.個人資料 – 直接或間接與網站https://twigacg.com/cn的特定或可識別使用者相關的任何資訊
2.9。個人資料主體允許分發的個人資料是個人數據,透過同意處理個人資料主體允許分發的個人數據,個人資料主體可以授予無限數量的個人存取權限。的方式。
2.10.使用者 – 網站https://twigacg.com/cn
的任何訪客2.11。提供個人資料-旨在向特定人員或特定族群揭露個人資料的行為。
2.12.個人資料的傳播-旨在向無限數量的人揭露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的傳輸)或讓無限數量的人熟悉個人資料的任何行為,包括在媒體上發布個人資料、在資訊和電信中發布個人資料網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對個人資料的存取。
2.13.個人資料跨境傳輸是指將個人資料傳輸到外國境內給外國政府機構、外國個人或外國法人。
2.14.個人資料的銷毀-導致個人資料被不可撤銷地銷毀且無法進一步恢復個人資料資訊系統中的個人資料內容和/或銷毀個人資料的有形媒體的任何行為。

3. 經營者的基本權利義務
3.1.經營者有權利:
——從個人資料主體接收包含個人資料的可靠資訊和/或文件;
— 如果個人資料主體撤回對個人資料處理的同意,以及發送上訴請求停止處理個人數據,運營商有權繼續處理個人數據,而無需如果有個人資料法規定的理由,則徵得個人資料主體的同意;
— 獨立確定確保履行《個人資料法》和據此通過的監管法律行為規定的義務所必需和充分的措施的構成和清單,除非《個人資料法》或其他聯邦法律另有規定。
3.2.運營商必須:
— 應個人資料主體的要求,提供有關其個人資料處理的資訊;
— 根據俄羅斯聯邦現行立法規定的程序組織個人資料的處理;
——根據個人資料法的要求,回應個人資料主體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和詢問;
— 應保護個人資料主體權利的授權機構的要求,在收到請求之日起 10 天內將必要的資訊通知該機構;
— 發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對本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政策的無限制存取;
— 採取法律、組織和技術措施,保護個人資料免於未經授權或意外的存取、銷毀、修改、封鎖、複製、提供、散佈個人數據,以及防止與個人資料相關的其他非法行為;
— 依照個人資料法規定的方式和情況,停止傳輸(分發、提供、存取)個人資料、停止處理和銷毀個人資料;
——履行個人資訊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4. 個人資訊主體的基本權利義務
4.1.個人資料主體有權:
— 接收有關其個人資料處理的信息,聯邦法律規定的情況除外。資訊由營運商以可存取的形式向個人資料主體提供,且不應包含與其他個人資料主體相關的個人數據,除非有合法理由揭露此類個人資料。資訊清單及其取得程序由《個人資料法》規定;
— 如果個人資料不完整、過時、不準確、非法取得或對於所述處理目的而言並非必要,則要求業者澄清、屏蔽或銷毀該個人數據,並採取法律規定的措施保護其權利;
——為了在市場上推銷商品、作品和服務而處理個人資料時提出事先同意的條件;
— 撤銷對個人資料處理的同意,以及發送停止處理個人資料的請求;
— 針對業者在處理其個人資料時的非法行為或不作為,向授權機構上訴以保護個人資料主體的權利,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行使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4.2.個人資料主體有義務:
— 向運營商提供有關您自己的可靠資訊;
— 通知業者有關您個人資料的澄清(更新、變更)。
4.3.未經運營商同意,向運營商提供有關其自身的虛假信息或有關其他個人數據主體的信息的人員應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承擔責任。

5. 個人資料處理原則
5.1。個人資料的處理是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礎上進行的。
5.2.個人資料的處理僅限於實現特定的、預定的和合法的目的。不允許處理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不相符的個人資料。
5.3.不允許合併包含個人資料的資料庫,且其處理目的相互不相容。
5.4.只有符合處理目的的個人資料才會被處理。
5.5.處理的個人資料的內容和數量符合規定的處理目的。不允許針對規定的處理目的處理過多的個人資料。
5.6.處理個人資料時,應確保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充分性,並在必要時確保與處理個人資料目的的相關性。營運商採取必要措施和/或確保採用這些措施來刪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準確的資料。
5.7.個人資料應以允許識別個人資料主體的形式存儲,存儲時間不得超過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所需的時間,除非聯邦法律規定了個人資料的儲存期限,且聯邦法律規定了個人資料的儲存期限。資料的主體是當事人、受益人或擔保人。除非聯邦法律另有規定,處理後的個人資料應在達到處理目的或失去實現這些目的的需要時被銷毀或去個性化。

6. 個人資料處理的目的
處理目的是
為使用者提供訪問網站上包含的服務、資訊和/或資料的機會
個人資料的
姓氏、姓名、父名
電子郵件地址
電話號碼
法律依據
運營商的法定(組成)文件
類型個人資料處理
個人資料的收集、記錄、系統化、累積、儲存、銷毀和去個人化

7.個人資料處理條款
7.1。個人資料的處理是在個人資料主體同意處理其個人資料的情況下進行的。
7.2.為了實現俄羅斯聯邦國際條約或法律規定的目標,以及行使俄羅斯聯邦立法賦予運營商的職能、權力和義務,必須處理個人資料。
7.3.根據俄羅斯聯邦關於執行程序的立法,處理個人資料對於司法、執行司法行為、其他機構或官員的行為是必要的。
7.4.個人資料的處理對於履行個人資料主體作為一方、受益人或擔保人的協議以及個人資料主體主動簽訂的協議或根據其中個人資料的主體將是受益人或擔保人。
7.5。在不侵犯個人資料主體的權利和自由的前提下,處理個人資料對於運營商或第三方行使權利和合法利益或實現具有社會意義的目標是必要的。
7.6。個人資料的處理是由個人資料主體或應個人資料主體的要求提供的,可供無限數量的人存取(以下稱為公開的個人資料)。
7.7.個人資料的處理須根據聯邦法律進行公佈或強制披露。

8. 收集、儲存、傳輸和其他類型處理個人資料的程序
運營商處理的個人資料的安全性透過實施必要的法律、組織和技術措施來確保,以完全符合個人領域現行立法的要求。
8.1.運營商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並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存取個人資料。
8.2.在任何情況下,使用者的個人資料都不會轉移給第三方,除非與執行現行法律有關或個人資料主體已同意業者將資料轉移給第三方履行民法合約下的義務。
8.3.如果發現個人資料不準確,使用者可以透過向電信業者的電子郵件地址info@twigacg.com發送 主題為「更新個人資料」的通知來獨立更新這些資料。
8.4.處理個人資料的期限根據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的實現情況而確定,除非協議或適用法律另有規定。
使用者可以隨時透過電子郵件向運營商發送通知,撤銷其對個人資料處理的同意,通知的電子郵件地址為info@twigacg.com  ,主題行為「撤銷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同意」。
8.5。第三方服務(包括支付系統、通訊工具和其他服務提供者)收集的所有資訊均由上述人員(營運商)根據其使用者協議和隱私權政策進行儲存和處理。個人資料和/或上述文件的主題。運營商不對第三方(包括本條款中指定的服務提供者)的行為負責。
8.6。個人資料主體對允許分發的個人資料的傳輸(提供存取除外)以及處理或處理條件(獲取存取除外)制定的禁令不適用於處理個人資料的情況俄羅斯聯邦立法確定的國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數據。
8.7.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運營商確保個人資料的機密性。
8.8。運營商應以允許識別個人資料主體的形式儲存個人數據,儲存時間不得超過處理個人資料的目的所需的時間,除非聯邦法律規定了個人資料的儲存期限,並同意個人資料主體為當事人、受益人或保證人。
8.9。終止個人資料處理的條件可以是個人資料處理目的的實現、個人資料主體的同意期滿、個人資料主體撤回同意或要求終止處理。

9. 運營商使用收到的個人資料執行的操作清單
9.1。運營商收集、記錄、系統化、累積、儲存、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傳輸(分發、提供、存取)、去個人化、阻止、刪除和銷毀個人資料。
9.2.營運商對個人資料進行自動處理,無論是否透過資訊和電信網路接收和/或傳輸所接收的資訊。

10. 個人資料跨境傳輸
10.1。在開始與個人資料跨境傳輸相關​​的活動之前,業者有義務將其進行個人資料跨境傳輸的意圖通知個人資料主體權利保護授權機構(該通知與處理個人資料的意圖通知分開發送)。
10.2.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業者有義務向計劃跨境傳輸個人資料的外國政府、外國個人和外國法人機構獲取相關資訊。

11.個人資料的保密性
除非聯邦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未經個人資料主體同意,業者和其他取得個人資料的人有義務不向第三方揭露或散佈個人資料。

12. 最終條款
12.1。使用者可以透過電子郵件info@twigacg.com
聯繫營運商,以取得有關處理其個人資料的相關問題的任何說明。本文件將反映運營商個人資料處理政策的任何變更。該政策無限期有效,直到被新版本取代。
12.3。此政策的當前版本可在網路上免費取得:https://twigacg.com/cn/policy